【光大讲坛】我们为何需要新的国际法主体理论


来源:法学院   |  文字:杨复卫
编辑: 刘晓琪   |  审核:田丽

题  目:我们为何需要新的国际法主体理论
时  间:3月15日(星期五)19:00
主讲人:约翰·安东尼·卡蒂
地  点:第38教学楼110教室
主办单位:法学院
主讲人简介:
    约翰·安东尼·卡蒂,又名托尼卡蒂,北京大学特聘教授,著名国际法学学者。曾执教于英国格拉斯哥大学、德比大学、威斯特敏斯特大学、阿伯丁大学,学术研究集中于国际法理论、国际法哲学和国际法史等领域。
讲座简介:
    对于国际法是否为法律的任何质疑,以及对“国际法的本质”的任何反思并不是国际法学术主流讨论的问题。作为欧洲国际关系史产物的国际法从来没有建构一个完整的国际秩序。我们必须认识到,国际法对国家的建立没有任何规定。19世纪晚期实证主义国际法的胜利确立了以承认原则为基础的制度框架,但是对国家如何建立根本没有任何解释。在国际秩序实证观盛行的背景下,有必要探讨国家的“物质同一性”,即国家的三个要素:领土和人口的物理维度、正式的制度框架和作为政治社会学概念存在的思想、舆论潮流和信念。第三世界国家提出“万隆原则”,要求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予以尊重。探讨缺乏这种尊重可能导致的消极后果以及如何打破这种“消极链”,稳定国家间可持续关系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