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讲坛】组织性法律保留


来源:法学院   |  文字:向超
编辑: 刘晓琪   |  审核:

题  目:组织性法律保留
时  间:2023年5月23日(星期二)9:30
主讲人:王锴
地  点:第38教学楼110室
主办单位:法学院
主讲人简介:
    王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长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备案审查制度研究中心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少年司法研究基地执行主任、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科技法学会常务理事、大数据治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委员、司法部法规规章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监察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备案审查研究》副主编、《中国大百科全书》(第三版.法学卷)宪法学分支副主编、国家社科基金重大专项首席专家等。先后荣获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三等奖、韩德培法学奖青年原创奖、宝钢优秀教师奖、中青年宪法学者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主题征文一等奖等奖项。
讲座简介:
    组织性法律保留又称为制度性法律保留,它处理的是何种情况下一个组织法上的决定需要最终由代议机关来做出的问题。讨论组织性法律保留的前提就是并不存在一个全面的组织性法律保留,实际上组织性法律保留恰恰要探讨的是哪些领域的组织问题是不由法律规定的,包括与行政有关的组织性法律保留和与司法有关的组织性法律保留。与宪法采取了多层级的组织性法律保留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对各级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统统实行了法律保留。《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与宪法的不一致说明,组织性法律保留需要与宪法保留、行政保留、司法保留等进行协调,从而来合理界定组织性法律保留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