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自愿、自由意志与道德生活”系列讲座之二
题 目:亚里士多德论自然、自愿与自由
时 间:11月11日(星期五)19:00-21:00
地 点:腾讯会议(839-5734-0766); bilibili直播间(26159391)
国家治理学院三教学楼3201
主讲人:李 涛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教授)
主持人:毛兴贵 (西南大学教授)
评论人:崔延强 (西南大学教授)
报告人简介:
李涛,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哲学院副教授,学报编辑部编辑,实践哲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主要研究希腊哲学、现象学与实践哲学。出版专著《亚里士多德的潜能与成全学说》;主持教育部后期项目“《尼各马可伦理学》的翻译与注疏研究”。
报告摘要:
在通常我们关于道德行为的原因与责任的讨论中,自然、自愿与自由是我们总会碰到的词语。相较于现代人对于这些词汇的混合使用,亚里士多德对这三者给出了清晰的层次界定。自然是自然物能够自我推动自己造成运动,它是单一方向的。自愿主要体现在灵魂中的感觉-欲求部分,存在感觉性的知道且欲求推动身心复合体运动,其行为方向是双向的。自由是追求美好而脱离必然性,在伦理自由层次就是欲求听从理性而让欲求理性合一,是可以指向两个方向但仍然追求了美好的方向。古典的自然、自愿与自由正好对应了灵魂三分中的植物层次(营养灵魂)、动物层次(欲求灵魂)和人的层次(理性灵魂),是自然等级的逐级上升。如果不强调意志的无限无定和与神相似而朝向神的形而上学层面,自愿与自由理论完全可以回答通常道德讨论中的归因、责任与善的问题。
西南大学国家治理学院
西南大学创新研究2035先导计划哲学百年中国化研究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