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讲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实质侧面和形式侧面


来源:社会科学处、法学院   |  文字:王绪文
编辑: 刘晓琪   |  审核:

光大讲坛·社科大讲堂

 

题  目: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实质侧面和形式侧面
时  间:2022年11月5日(星期六)19:00-21:00
地  点:法学院(38教)110会议室;腾讯会议(845-345-144)
主讲人:罗灿

主持人:付小容 西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硕士生导师
与谈人:张  波 法学博士,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全国审判业务专家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
        赵兴洪 西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主讲人简介:
    罗灿,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三级高级法官,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院法理学博士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院副研究员。出版《转化犯研究》《司法改革背景下裁判文书说理繁简分流研究》等专著。参与顾雏军再审案等刑事大要案审理工作,在职务犯罪审判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司法经验。
讲座简介: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中央决策部署、相关部门贯彻落实的重大司法改革课题。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始终以问题为导向,要破解诉讼制度的症结问题,防范冤假错案发生,促进司法资源优化配置,确保实体公正。以审判为中心具有实质侧面和形式侧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不仅要突出其实质侧面,同时也要完善其形式侧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