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讲坛】“宪法精神”的理解与适用—从《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开始


来源:法学院   |  文字:向超
编辑: 刘晓琪   |  审核:

西南大学人文社科“2035先导计划”前沿讲坛(法学第4场)

暨含弘法学论坛第14

 

 
报告题目:“宪法精神”的理解与适用—从《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开始
报告时间:10月10日(星期一)19:00-21:00
报 告 人:张翔
报告地点:腾讯会议(239-279-089),38教110室
报告人简介:
    张翔,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国家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全国人大法工委备案审查审查委员会委员。荣获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等。长期致力于宪法学基础理论、基本权利教义学、宪法与部门法关系、法学方法论的研究。著有《基本权利的规范建构》《宪法释义学:原理技术 实践》,主编《德国宪法案例选释》系列。
报告摘要:
    加强备案审查工作是完善宪法监督制度的基础和重要着力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法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办法》是备案审查工作在制度建设方面取得的重要成果,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