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僧讲坛】胡适的两起诗案与新诗的语言问题


来源:中国新诗研究所   |  文字:周俊锋
编辑: 刘晓琪   |  审核:

吕进诗学讲坛:胡适的两起诗案与新诗的语言问题
 

题  目:胡适的两起诗案与新诗的语言问题
主讲人:李应志 教授
时  间:6月23日(星期四)15:00-17:00
地  点:中国新诗研究所荟文楼807报告厅
主办单位:西南大学中国诗学研究中心 西南大学中国新诗研究所
主讲人简介:
    李应志,北京师范大学文学博士,西南大学文学院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西方文学和西方当代文艺理论、中国新诗等,在外国文学、比较诗学、后殖民主义和后马克思主义文论等方向有深入研究。长期从事《外国文学》《西方文艺理论》《比较文学》《新诗欣赏与中外文化》等主干课程的教学,出版学术专著《解构的文化政治实践》《全球化与帝国主义危机控制》《后殖民主义:人物与思想》等多部。
讲座内容:
    胡适《送梅觐庄往哈佛大学》与任叔永《泛湖即事诗》两首诗及其引起的讨论对胡适文学革命观念的形成有着决定性的影响,促成了胡适白话新诗观念的形成。但相关“文言”与“白话”的语言讨论未能延伸到诗歌语言的本质性问题,这也为今天的新诗创作与欣赏困境留下了伏笔。分析新诗这一起点处的讨论,有助于我们看到古典诗歌与新诗在性质、功能和规范上的巨大差异,进而更好地理解今天的诗歌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