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做好2024年学校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确保决算数据准确、完整、规范,现将年终关账和决算清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终关账时间
12月16日(星期一)18:00关账,2025年1月8日(星期三)9:00开账。关账期间网上财务平台、智能报销平台、网上缴费平台、国有资产生命周期管理平台、科研系统上账业务、开票系统、自助投递机将关闭,原则上不再办理借款、缴费、报销、资产入固、开票等业务。
为进行税收优化,12月12日(星期四)18:00将关闭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和智能报销系统中的“酬金申报”版块,直至开账,期间酬金投递箱暂停使用。
请各单位提前做好投递报销、资产入固等工作安排,在系统关闭前完成网上申报和投递,逾期未投递的网上预约单将统一作废。
二、做好年终清理工作
(一)清理往来款项
请各单位按2024年11月5日财务部发布的《关于开展往来款项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来款、借款等往来款项的清理结算工作。对3年以上无人认领的来款,统一按相关规定计入学校收入统筹使用。
(二)清理收费票据
已开票据款项已到校的,项目负责人(经办人)应及时办理入账;款项未到校的,请催促收票方及时付款,或退回已开票据。
联系方式:牟丹(非科研)68254716;杨维(科研)68250027。
(三)收入确认
请各单位积极催缴学生学费、住宿费欠费,以及其他各类收入,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
三、收回结余资金
(一)加快财政专项资金执行进度
各归口管理部门和执行单位须加快财政专项资金执行进度,确保关账日前的使用进度达到100%。
(二)年底收回以下结余资金
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文件要求,2024年12月31日(星期二)回收以下结余资金:
1.2023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编号7开头,不含718、78开头)。
2.2023年及以前年度校内专项资金,包括“双一流”建设经费及其二次分配形成的项目经费(53301-53311)、设备资料购置经费(53401项目)。
3.2023年二级学院办学奖励-发展经费(52311×××03项目)。
4.2023年及以前年度本科实验耗材补贴经费(52403项目),2019年及以前年度二次分配形成的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经费(52401-52402项目,一流专业点建设经费除外)。
5.2024年机关和参照机关管理的直附属单位的办公及差旅费、业务运行费、业务专项经费、收益成本项目余额等。
联系方式:周敏,68254480。
四、结算应缴款项
(一)结算学校垫支的人员经费
学校垫支的后勤集团、校办企业等目标管理单位的工资、津补贴、公积金、医疗经费、补充工会经费、体检费等款项,请相关单位12月11日(星期三)前结清应缴款项。
联系方式:邓娜,68366550;周敏,68254480。
(二)上缴学校经济目标
请目标管理单位12月3日(星期二)前按照学校要求完成预缴工作。
联系方式:王鹤,68250548。
五、独立核算单位报送2024年财务报表时间
请后勤集团、医院于2025年1月6日(星期一)前报送财务报表,附中、附小于2025年1月13日(星期一)前报送财务报表。
联系方式:周敏,68254480。
六、其他事项
(一)年终奖发放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各类票据须及时完成报销。国内公务接待据实一事一结算,在业务发生3个月内报销;其他票据有效报销期截止到2025年5月31日(星期六)。
(三)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过“紧日子”要求,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合理合规使用经费,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违规安排支出。各单位在落实年终决算工作要求中存在困难的,请以书面方式向我部反映。
特此通知。
财务部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