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西南大学“含弘光大基金” 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对外联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4-01 10:46    发布人:田野
发布范围:校内可见    阅读量:    审核人:秦健寒

各单位:

西南大学“含弘光大基金”是由杰出校友捐赠2000万元设立,该基金为留本基金。根据《西南大学“含弘光大基金”章程》相关规定,现启动西南大学“含弘光大基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简介

为弘扬西南大学“含弘光大,继往开来”的校训精神,奖励和表彰学校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的突出业绩,激发广大师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西南大学杰出校友捐赠设立了西南大学“含弘光大基金”。该基金下设含弘光大学者奖和含弘光大学生成长成才奖两个奖项。

二、奖项设置

(一)含弘光大学者奖

1.奖励对象:西南大学在编在岗教职工。

2.奖励名额:本次评选3人。

3.奖金金额:每人20万元(税前)。

4.申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品德高尚,有较高的学术造诣, 2023年1月以来至少获得下列成果中的一项:

(1)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

(2)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B类)、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等国家级高水平科研项目。

(3)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等高水平奖励。

(4)在世界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等方面做出突破性发现或进展,在科学技术前沿领域取得重大成果,并在Science、Nature、Cell 正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5)获得世界及全国知名奖项。

以上成果均为以西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或者牵头单位。

 (二)含弘光大学生成长成才奖

1.奖励对象:2025届应届毕业生(含本硕博各个层次)。

2.奖励名额:该奖项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40人(各教学培养单位推荐不超过3人)。

3.奖金金额:每人1万元。

4.申请条件:

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情操,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情况,同时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1)专业成绩优异,获得过两次以上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含本科阶段)或者连续三年获得校级一等奖学金及以上,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2)勇于探索创新,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省级金奖或国家级银奖及以上奖励。

(3)学术研究成绩显著,在SCI、EI、CSSCI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

(4)综合能力强,热心社会服务,曾担任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团委副书记。

(5)在艺体比赛中成绩优异,获得国家级或世界级比赛第一名(或一等奖)。

(6)品德优秀,见义勇为,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对学校声誉产生积极影响。

(7)心怀家国天下,甘于奉献,主动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及单位推荐。申请人填写《西南大学“含弘光大基金”申请表》,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推荐人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按单位统一报送至重庆西南大学教育基金会秘书处。

(二)西南大学“含弘光大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在校内有关网页公示评审结果。

(四)经公示无异议,确定最终获奖人选。

四、获奖表彰

(一)颁发获奖证书和发放奖金。

(二)广泛宣传树立典范:通过学校教育基金会、校友总会官网及微信公众号等向广大师生与校友宣传展示获奖者。

(三)专属标识与持续关注:获奖学生将获得学校智慧校友平台的个人获奖专属标识,学校后续将对个人发展情况进行长期跟踪,助力其在人生道路上不断开拓进取,与母校共同成长。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于4月8日18:00前,将申请表纸质版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对外联络办公室教育基金会秘书处(出版社大楼12楼),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jjh7316@sw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田老师  68367722

特此通知。

 

附件:1.西南大学“含弘光大基金”学者奖申请表

          2.西南大学“含弘光大基金”学生成长成才奖申请表

          3.西南大学“含弘光大基金”学者奖推荐汇总表

          4.西南大学“含弘光大基金”学生成长成才奖推荐汇总表

 

重庆西南大学教育基金会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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