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中小学生进校研学活动规范管理的通知


发布部门:党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7-09 17:58    发布人:谢嘉珣
发布范围:校内可见    阅读量:    审核人:秦健寒

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中小学校研学实践工作指引》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加强中小学生进校研学活动规范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树立正确导向。中小学生研学是推动实施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支持和参与中小学生研学是高校的使命和责任。承接研学活动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传播大学文化、弘扬科学家精神、提升学校美誉度的工作导向,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加强活动审核和全过程管理,充分发挥学校在中小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坚守底线原则。坚持公益性原则,承接研学活动要以社会公益服务为目的,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要坚持依法合规开展,支持承接各类中小学校组织开展的研学活动,原则上不接待各类培训机构、研学公司等。要注重研学内容建设,结合学校实践教育资源,做好研学路线规划设计,着力提升实践育人成效,所承接的活动一般应依托经上级部门认定的校内单位进行,如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普基地和法治教育基地等。

三、实行归口管理。按照学校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对学校各单位提出的承接申请实行归口管理和审批。大中小学贯通人才培养和实习实训方面的活动由本科生院负责审批,科普方面的活动由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负责审批,校地合作和基础教育合作办学方面的活动由社会服务处负责审批。党委保卫部、保卫处负责统筹全校研学活动安排,限定进校研学的时间、流量和区域。未经批准,严禁各二级单位私自承接。禁止以个人名义承接。

四、加强审核把关。学校拟承接单位根据活动主要内容,提前15个工作日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申请,填写中小学生进校研学活动审批表,同时提交活动方案、应急预案和进校中小学校公函及负责人联系方式。职能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照党委保卫部、保卫处限定的要求进行审批。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将有关申请材料报送党委保卫部、保卫处备案。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秩序,原则上在学校重大活动和春季、秋季学期行课期间不承接进校研学活动。

五、落实安全责任。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进校的中小学校是组织学生研学活动的安全责任主体,学校各承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中小学生在校期间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承接单位要与中小学校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方安全责任,做到责任到人。要制定详细具体的活动方案和科学有效的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强化研学活动全方位安全管理,确保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研学团队进校后要严格按照指定路线和限定区域进行活动,严禁干扰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本通知精神,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协同联动,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推动中小学生进校研学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西南大学

2025年7月9日

书记校长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