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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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和年底收回结余资金的通知


发布部门:财务部(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3-09-15 19:09    发布人:杨迎
发布范围:校内可见    阅读量:    审核人:

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有关要求,为切实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快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

9月至12末是教育部考核学校财政资金执行进度的关键时间节点,考核结果直接与学校下一年财政专项拨款额度挂钩,请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加强项目进展跟踪分析,采取有力措施推进预算执行。对执行进度较慢的单位,学校将采取通报、约谈、收回资金、压缩下年预算资金等方式,督促整改落实。

截至目前,需加快执行进度的财政专项资金主要包括: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711项目,即项目代码以711开头,下同)、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712项目)、双一流引导专项713项目)、教育教学改革专项(714项目)、捐赠配比专项(715项目)、绩效拨款专项(716项目)、基建拨款项目(717项目)、教育部其他司局项目(718项目、719项目、723项目、731项目、751项目)等。

二、年底收回结余资金

(一)按照财政部《中央部门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1618号)和《西南大学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西校〔202216号)等文件规定,以下资金年底将进行收回:

1.2022年安排的上述中央财政拨款专项资金,2023年底(财务关账日前)使用完毕,未使用完的结余资金将由中央财政直接收回。2023年划拨的基本科研业务费(711项目)以国家下达的额度控制,额度使用完毕当年将不再报账,年底项目余额收回学校。

2.2022年及以前年度校内专项资金,包括双一流建设经费及其二次分配形成的项目经费(53301-53311)、设备资料购置经费(53401项目)、其他校内科研立项(53609项目)。

3.2022年二级学院办学奖励-发展经费(52311×××03项目)。

4.2023年机关和参照机关管理的直附属单位办公及差旅费、业务运行费、业务专项经费、收益专用项目余额等。

(二)加快贷款购置设备项目(53402项目)执行,年末根据实施进展和执行进度优化调整,采取全部收回、部分收回或项目调剂等措施。

三、严肃财经纪律

各单位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和依法依规支出有机结合,牢固树立红线底线意识,严禁铺张浪费和突击花钱,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规范使用各项经费。

如有疑问请咨询财务部预算科,联系电话:6825220368254480

特此通知。

 

 

财务部

2023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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