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方式的通知


发布部门:财务部(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4-09-12 18:40    发布人:薛晓琳
发布范围:校内可见    阅读量:    审核人:

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线上业务发展情况及新规政策,学校将调整教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方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根据重庆市住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业务规定,对于在不支持线上数据协查的银行办理贷款的教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本人前往住房公积金中心临柜提取公积金中心不再办理单位统一提取业务。今后,教职工选择在线提取线下提取住房公积金,学校将不再统一办理线下提取业务财务部为教职工提供关业务咨询服务。

一、在线办理

符合以下情况的贷款,教职工可通过关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在线自助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

(二)支持线上数据协查的银行办理的商业贷款

目前支持线上数据协查的银行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重庆银行、重庆农商行、三峡银行、邮储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

)年满60岁的退休职工和年满55岁退休的女性职工

未开通在线提取的教职工,符合以上情况的,可按住房公积金中心要求办理开通手续。商业贷款开通详见https://www.cqgjj.cn/ywzn/gjjcqzn/2487.htm

操作流程:微信关注重庆公积金公众号微信小程序业务办理注册登录还贷提取退休人员选择退休提取

线下办理

在不支持线上数据协查的银行办理贷款的教职工,需本人前往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业务,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婚姻证明材料原件、载有贷款账号的还款凭据,住房公积金中心要求的购房资料原件(无需提供纸质提取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年满50岁退休的女性职工,需提供身份证原件、退休证原件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办理提取业务。

住房公积金中心北碚办事处地点:重庆市北碚区冯时行路308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咨询电话68381400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相邻两次提取公积金的时间间隔必须为12个月或以上,以住房公积金到账时间为准,可通过重庆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查询上次提取时间每次提取额均为1年的还款额,建议每间隔12个月就办理一次提取。(例如上一年9月份提取,10月份到账,本年10月份及以后才能再次提取)。销户提取和提前还清贷款除外,职工结清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可在结清贷款之日起1年内再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二)支持线上数据协查的银行办理的商业贷款,如果教职工本人或配偶都是第一次办理提取业务,仍需临柜办理,现场提取并开通在线提取业务,往后本人或配偶均可在线提取。

(三)不支持线上数据协查的银行办理的商业贷款,需本人持手机、身份证原件、婚姻证明材料原件、载有贷款账号的还款凭据和住房公积金中心要求的购房资料原件,亲自前往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现场核实手机银行的还款信息;如果是配偶贷款,需审核配偶还款信息的截图。

(四)提取要求及所需资料,详见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信息公开业务指南公积金提取指南,或致电68381400咨询。

(五)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到期的教职工,可带上身份证和银行卡前往银行换卡。换卡保留原卡号的,公积金联名卡无需变更;换卡更换了原卡号的,办理公积金提取前需在重庆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上进行联名卡变更,或前往重庆公积金管理中心北碚办事处办理变更。

联系方式:赵老师68254716

特此通知。

 

 

                                       财务部

                                                                     202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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