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因公出访效益,用好教育部授予学校的一定出访来访外事审批权,切实助推学校“双一流”建设和事业发展,根据国家和重庆市有关部门及学校有关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规定,请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报送2025年度因公出访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严格按照因公出访各项文件规定和“过紧日子”要求,遵循“无计划、不出访”的原则制订2025年度因公出访计划。参加主办方在国(境)外的线上国际会议纳入因公出访管理,统一报送计划,实际执行前履行相关手续。
(二)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发展、队伍建设国际化定位和对外开放工作重点,科学谋化、统筹安排,坚持“因事定人、人事相符、厉行节约、务实高效”原则,集体研究,充分论证,认真、科学、合理制定并报送2025年度因公出访计划包括党政干部一般性行政出访和教学科研人员学术出访)。
(三)在制定党政干部一般性行政出访计划时,要从严确定参团人员范围,如实填写出访任务(实质性项目和具体交流内容),详述出访重要性、必要性,不得安排无实质内容的出访的和照顾性出访,不得安排无关人员“搭便车”;各单位要积极鼓励教学科研人员主动参与高水平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学术出访团组执行区别管理政策,出国(境)团组批次数、人数、在外停留天数根据实际需要安排。
(四)处级(含)以上领导干部一般性行政出访应遵守领导干部因公出访限量管理有关规定。原则上同一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得同期出访;同一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不得同团出访。
二、填报要求
(一)各单位须分类逐团详细填写《2025年度因公出访计划申报表》(附件),团组分为4类:因公临时行政出访出国团组(附表1)、因公临时行政出访赴港澳团组(附表2)、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团组(附表3)、担任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项目带队教师团组(附表4)。
(二)双跨团组学校人员受邀参加由中央部、委、办、局及重庆市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双跨团组,也须纳入年度出访计划。参加主办方在国(境)外的线上国际会议填写附表3。因公赴台湾访问团组年度计划不在此次报送范围内。
(三)所有出访计划均须由组团单位或出访人员所在单位统一申报,不受理任何以个人名义申报的因公出访计划。未按规定报送计划的出访将无法被纳入学校年度因公出访计划。
三、报批程序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将整合各单位报送的2025年度因公出访计划,在统筹兼顾的基础上编制学校《2025年因公出访计划工作方案》,报学校教育对外开放领导工作小组审议通过后,书面通知各报送单位。
四、报送时限及方式
(一)报送截止时间:11月8日(星期五)18:00。
(二)报送方式:请各单位以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2种方式同时报送。
1.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gjcygcj@swu.edu.cn,邮件标题及文件名统一设置为“XX学院/部/所/中心/处(二级单位)2025年度因公出访计划”;
2.纸质版需由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因公出访管理办公室(紫藤苑大门处平房)。
联系方式:郑春琴,68253244。
特此通知。
附件:2025年度因公出访计划申报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港澳台办公室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