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4年第一批“双城”市校协议专项科研经费项目的通知


发布部门:宜宾研究院    发布时间:2024-09-27 15:27    发布人:
发布范围:校内可见    阅读量:    审核人:

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在宜科研院所开展科研工作,促进产教融合发展,中共宜宾市委人才和大学城工作局于近日发布了《关于发布2024年第一批“双城”市校协议专项科研经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附件1),西南大学宜宾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即日起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流程

项目申请。有关单位组织相关教学科研人员根据《2024年第一批“双城”市校协议专项科研经费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见附件2关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填写《宜宾市双城市校协议专项科研经费科技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和《宜宾市双城市校协议专项科研经费科技项目预算申报书》(以下简称“预算申报书”见附件3)。

形式审查。宜宾研究院在收到项目申报书、预算申报书及相应附件材料后,组织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进入评审/答辩流程。

项目评审。宜宾研究院将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申报材料提交中共宜宾市委人才和大学城工作局,并配合其组织项目评审,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

二、申报时间

927星期1022星期,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范围

本次发布项目申报指南19个。

四、申报要求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副高及以上职称、具有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在职教学科研人员,具有相关专业能力,且科研信用良好,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

项目申报负责人同时牵头和参与的申请或在研的市校协议专项科研经费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项,其中牵头不超过1项。

鼓励组成导师团队申报项目,优先支持已/拟在研究院入驻并开展人才培养的科研团队。

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及参研团队核心成员需入驻研究院。同时,结合市校协议、宜宾研究院专项培养计划、申报指南等要求,原则上单个项目市校协议经费支持5~55万元(含)、56~200万元(含)、200万以上的分别派驻不少于2~5名、6~10名、11~15名研究生常驻研究院(每年不低于6个月、每个月不少于20天)。

项目负责人须出具“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4),签字盖章后作为附件一并提交宜宾研究院,承诺事项统一纳入科研信用管理。

已获得各级各类项目支持的研究内容不得重复申报。

项目负责人填写经费预算时,其他支出填间接经费(包括管理费和科研绩效),总计不高于项目总经费的20%,其中管理费不低于6%

五、有关要求

请将项目申报书、预算申报书、科研诚信承诺书等均需签字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项目申报书、预算申报书等各一式八份(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科研诚信承诺书一式二份报送至宜宾研究院,并同时提交项目申报书、预算申报书及其附件等电子文档。

联系方式:刘柯蔓184065998201217585583@qq.com  罗音久13108927096lyj9817@163.com收件地点:宜宾市三江新区大学路三段224西南大学宜宾研究院综合楼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共宜宾市委人才和大学城工作局关于发

                     2024年第一批“双城”市校协议专项科研经费  

                    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2024年第一批“双城”市校协议专项科研经费

                    项目申报指南

            3.宜宾市大学城和科技创新城协议保障科研经 

                    技项目管理办法

                4.科研诚信承诺书

 

 

                      宜宾研究院

                      2024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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