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于4月29日发布了西南大学恒温游泳池水处理系统供货及安装招标公告,现对招标公告补遗如下:
1.招标文书中“投标人如果是外地企业,中标后在施工前必须向招标人提供入渝登记备案证明,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改为“投标人如果是外地企业,投标人在重庆必须有办事处或特约售后服务点,要求提供证明文件,中标后按重庆市有关规定办理”。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作为资格审查的必备条件。
2.本招标文书第2.14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是指不接受多家安装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3.游泳池池体内的循环管道不含在本次报价中,但其具体布置应在设计方案中反映。
4.过滤设备投标人可根据自身优势自行选择,但必须达到招标文书水质标准要求和相关技术要求。
5.投标人根据自己投报设备作详细的设计方案(含施工图),设计方案必须满足招标人所提供的系统技术参数和质量要求。
西南大学基建材料采购招标核价工作组(代章)
201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