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国有资产管理处拟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㈠ 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服从工作安排,具有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㈡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㈢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具有会计、审计、金融、工商管理等专业背景的优先;
㈣ 年龄不超过35周岁,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㈠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6日至2016年12月16日;
㈡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通过电子邮件报名;
㈢ 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统一进行资格初审。根据资格初审情况,电话通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带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计算机等级考试等证件原件、复印件和自荐材料到国资处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
㈣ 面试安排: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国资处统一组织的面试;
㈤ 确定人选:根据面试情况,国资处确定拟用人选,通知试用。
四、试用考核
㈠ 聘用人员与重庆市立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再由公司派遣到国资处从事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首次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间发现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合同。
㈡ 合同试用期2200元/月,试用期满后2500元/月,以后年度收入根据工作表现酌情增加。
五、联系方式
报名表发送邮箱: 10360550@qq.com,联系人: 陈老师,联系电话:(023)68251920。
附件:国有资产管理处应聘人员报名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