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供应商):
凡参与我校项目投标,已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但尚未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的未中标人(未成交供应商),自中标(成交)结果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均可到我校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办理保证金退还业务;中标人或成交供应商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可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保证金退还业务。因投标人(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我校不承担资金超期占用的责任。
一、退还方式:银行转账
二、需提交的资料:
①保证金交款收据或保证金汇款凭据;
②由采购中心出具的《保证金退款通知》。
三、业务办理地址:西南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办公室(西南大学文俊楼231室)。
四、业务办理流程:投标人(供应商)到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办公室办理《保证金退款通知》,经初审盖章后交到财务处(南区图书馆旁)审核办理。
五、特殊情况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通过银行预授权交纳保证金的,未中标的投标人(供应商)当日取消预授权,中标投标人(供应商)一个月后自动取消预授权。
六、联系电话: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办公室 023-68253800
特此通知
西南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7年10月10日